公司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水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被罚款

近几年,我国生态环保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企业有任何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如违规排放废气、超过大气污染物标准排放、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从事生产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通过污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等,都将会被处环保行政部门处以行政处罚。企业不仅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还可能被责令停产整治。

案情介绍

2017年11月,上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嘉定区某塑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当日无雨,但该公司雨水管道有水排入高家塘,执法人员对雨水口外排水进行采样,经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雨水口排放水中含镍,浓度为0.024mgL。经查,该公司由于部分管道老旧,存在渗漏现象,导致含重金属污染物的污水通过雨水口排至外环境。

处罚结果

上海市环保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于2018年1月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决定。

律师分析

中国为近几十年来粗放的经济发展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因此,近几年,国家开始严抓环保工作。今年上市公司受到环保处罚的公司已达十余家之多,有的公司从发现污染到正式处罚用时仅仅一个月。目前环保督查“回头看”正全面启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进驻黑龙江、河北、河南、宁夏、江西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

2018年4月18日,浙江省环保厅还专门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7年全省12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律师提醒,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否则,企业一旦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除了面临高额罚款的法律风险,还可能被责令停产整治。对于大型生产性企业来说,一旦被责令停止生产,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企业应对环保问题进行全方位的合规审查,重视环保问题,提前检测、预防环保方面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环境,国家制定并发布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而仅《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就列有高达65种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等。

不仅如此,对于有些违法排污行为,除排污单位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也会面临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风险。如果造成环境损害或者生态破坏的,排污单位或者个人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还可能导致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企业和个人都应该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加大对企业遵守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审查,确保企业没有违反相关环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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